品名
碧韻錠
主成分:ESTRADIOL ETHINYL , LEVONORGESTREL
適應症:防止受孕
用法/用量:
-使用方法 口服使用
-給藥方式
(1) 如何開始服用本品
先前未使用荷爾蒙避孕法 (過去一個月內)
應於正常月經週期的第1天(即月經出血的第1天)開始服用錠劑。可允許從第2至第5天開始服用,但在第1週期開始服用錠劑後7天內,須同時使用阻隔式避孕法(例如:保險套)。
(2) 如何持續服用本品
複方口服避孕藥,正確服用時每年的避孕失敗率約為1%。漏服或不正確地服用時,避孕失敗率可能會升高。
每天於同一時間,配合適量液體吞服。每日一錠,連續21天。
經過7天停藥期,再開始服用下一盒。停藥期出血通常在此期間會發生;通常出現於服用最後一錠後的第2 ~ 3天開始出現,且在開始服用下一錠前可能不會結束。
(3) 避孕方式轉換
從服用複方荷爾蒙避孕法(複方口服避孕藥/COC, combined oral contraceptive)、陰道環或經皮吸收貼片的轉換
應從先前COC的含荷爾蒙錠劑的最後一錠隔天開始服用本品,最晚可於先前COC的正常停藥期或無荷爾蒙錠劑間期結束的隔天開始。若先前使用陰道環或經皮吸收貼片,理想上應從取下裝置/貼片當天開始服用本品,但最晚可於下一次應使用裝置/貼片時開始。
從僅含單方黃體素避孕法(口服、針劑、置入器)或從釋放黃體素的子宮內裝置(IUS)的轉換
於口服黃體素避孕藥用藥週期結束後,月經出血的第一天開始服用;從IUS取下的當天;從針劑轉換則為應施打下一劑時,但在這些情況,均表示使用者於開始服用錠劑後7天內應同時使用阻隔式避孕法。
懷孕三個月內流產
可立即開始服用。同時,不需使用額外的避孕措施。
分娩或懷孕三個月後流產(第二、三週期)
應於分娩或懷孕第二、三週期流產後的第21天開始服用。若較晚(最遲至第28天)開始服 用,應於開始服用錠劑後7天內同時使用阻隔式避孕法。然而,如果已有性交行為,實際開始使用COC前應排除懷孕的可能,否則就必須等到第1次的經期。
(4) 漏服錠劑的處置方式
如果使用者延遲服用任何錠劑的時間不到12小時,就不會影響到避孕效果。使用者應於記起時立即服用錠劑,並依正常時間服用後續的錠劑。
如果使用者延遲服用錠劑的時間超過12小時,則避孕保護效果可能會受到影響。此時須遵照下列指示:
1. 停止服用錠劑的時間一定不能超過7天。
2. 無中斷服用錠劑7天方可達到對下丘腦-垂體-卵巢軸的充分抑制。
服藥第1、2週
使用者應於記起時儘速服用上次漏服的錠劑,這代表必須要同時服用2顆錠劑。接下來即可繼續依正常時間服用錠劑。此外,接下來的7天內應使用阻隔式避孕法(例如保險套)。如果前7天內有性交行為,應考慮到有懷孕的可能性。漏服的錠劑愈多,懷孕的風險就愈高。
第3週
1. 使用者應於記起時儘速服用上次漏服的錠劑,這代表必須要同時服用2顆錠劑,並於接下來7天內使用額外的避孕措施。。使用者必須繼續依照正常時間服藥,當目前使用的包裝服用結束後,應盡可能地開始使用新的一包,也就是代表2包之間沒有任何間隔。使用者在服用新的一包裝結束前,不太可能出現停藥期出血,但可能會出現點狀出血或突破性出血。
2. 若使用者前2週均按時服藥,亦可直接停止服藥,進行7天的停藥間期,自漏服錠劑的當天起算,並搭配其他避孕措施,接著繼續服用下一包藥物。
如果使用者漏服錠劑,且在正常停藥期間無發生停藥期出血,應考慮到懷孕的可能性,應即刻去看醫生,並停止服藥,改用其他阻隔式避孕法,確認沒有懷孕才可以繼續使用。
包裝 | 21錠鋁箔盒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