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復健-手部外傷的復健

新竹馬偕醫院復健科 職能治療師 林佩萱

常見的手部外傷有壓碎傷、切割傷、燒燙傷等,其受傷情形從單純的皮肉傷,到伴隨有肌腱斷裂、骨折脫臼、神經或韌帶受損,甚至是整個肢體斷裂的情形等,隨著其受傷情形不同,其術後的處理方法也會有所差異,其原則大致上為下列幾個原則:

●肌腱受損
1. 於術後根據受損的肌腱的位置與種類(屈指肌腱、伸指肌腱),給予適當擺位的副木固定四週。此外並避免過度水腫,注意手部位置擺放高於心臟,並施以局部按摩,以利消腫。
2. 四週後視情況,治療師會建議患者根據其受傷之部位開始作手部的主動動作與部分被動動作。
3. 六週後,可以開始作所謂的拉筋動作,但動作是以”慢”、”角度停留”為原則,並繼續上列之主動動作運動。
4. 八週後除了加強拉筋動作以外,並施予手部肌耐力訓練,且鼓勵病患於日常生活上多使用患肢。
5. 此後加強患者肌力上的恢復,與手部動作協調,以期恢復正常日常生活功能或工作需要。

● 骨折
1. 於術後或復位後,根據骨折或脫臼的位置,給予適當擺位的副木至少固定六週。此外並避免過度水腫,注意手部位置擺放高於心臟,並施以局部按摩,以利消腫。
2. 於六週後治療師視骨頭癒合的情形給予適當之動作治療,若骨頭尚未癒合,則建議患者繼續穿戴副木固定,並間歇作部分和緩的主動關節動作,避免關節過度僵硬。
3. 在骨頭癒合情形允許下,治療師施予拉筋動作,給予患者手部主動動作訓練、肌耐力訓練等。
4. 此後加強患者肌力上的恢復,與手部動作協調,以期恢復正常日常生活功能或工作需要。

●神經受損
1. 於術後根據受損的神經的位置與種類(尺神經、正中神經、橈神 經),給予適當擺位的副木固定四週。此外並避免過度水腫,注意手部位置擺放高於心臟,並施以局部按摩,以利消腫。
2. 四週後視情況,治療師會建議患者根據其受傷之部位開始作手部的主動動作與被動動作,並根據受傷神經之配之肌肉區域,給予神經肌肉電刺激,以減緩肌肉萎縮,並刺激神經正常方向生長。
3. 六週以後,施以拉筋動作,並針對神經所支配之肌肉漸進式給予主動動作訓練、肌耐力訓練等。
4. 神經受傷會伴隨有”麻”、”無力感”或”感覺異常”等症狀,於神經修復期間,最好避免碰觸含有咖啡因之食物,避免抽菸或吸二手菸,以免延滯神經生展之速度。
以上所列皆為手傷復健治療之基本原則,但仍需視患部情形給予適當之復健治療,因此病患若有上述問題請找醫師或治療師加以諮問了解。

 

~新竹馬偕紀念醫院 關心您的健康~

新竹馬偕醫院復健科 職能治療師 林佩萱